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信息更正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方法>的公告》(教学〔2014〕11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方法>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需要,结合我区工作实质,现就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生申请更正信息受理时间考生申请更正信息时间为每年两次在线办理毕业申请期间,具体时间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专栏,其它时间不予受理。2、在籍考生更正信息工作1.考生申请。需要更正信息的考生向考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生更正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更正信息所需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对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更正身份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成份等信息如有变更的,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建议》需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然不予受理。2.盟市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哪个主管、哪个负责,哪个审核、哪个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特别要严格把关考生更正身份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确保考生本人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有关证明材料上的照片和其他信息是同一人,不然不予核准。盟市初审后,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3.盟市送审。盟市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包含书面申请书、《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照拍,需要图像完整、明确。材料图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管理软件”上传至自治区,盟市核对考生申请材料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有关证明等)后将原件交由考生保存。考生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要在开网期间通过管理软件上传,其他方法送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更正信息结束之日,由盟市认真填写“考生更正信息大全表”,将电子版通过钉钉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4.自治区审核。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对在籍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更正。3、学信网已注册毕业生更正信息工作以后工作中原则上不再受理学信网已注册毕业生变更注册信息的申请。考生应在申请毕业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学历注册并提供在线查询后,信息一律不能变更。如发现学信网注册信息确实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信息不相符的,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方法》中“需要更正的已注册信息,由省级自学考试办审核大全,在上、下半年进行当次电子注册时,按需要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更正”的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后,经自治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准(更正程序参照在籍考生更正信息程序),申请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申请更正学信网注册信息时,毕业证书原件暂由盟市代为保管,审核通过后注册信息予以变更的,自治区将收回并作废该毕业证书,注册信息不予变更的归还考生本人。依据教育部规定,学信网考生注册信息更正后不再重新发放毕业证书。以下几种情形之一,不予受理:1.将学信网注册信息中由军官证号、士兵证号补位生成的证件号改为居民身份证号的;2.将学信网注册信息中曾用名改为现用名的;3.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升18位的。4、需要注意的地方1.考生须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小心提出更正申请。2.考生应付更正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附件:
1.考生更正信息申请表2.考生更正信息大全表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